跟着老贾在安全监督科工作3年,我明白了一个道理——安监部门,往往就是不安全生产行为的帮凶。
老贾是国内某造船厂的安监科科长,已过了知天命的年纪,稀松而谢顶的头发仿佛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,职场斗争的残酷。
老贾常常自我解嘲,“安监科科长这个活,是个太监活。”太监是什么?净了身的废物,上要巴结皇上,下要制约下属,权利没有,责任不小。
放在现代企业管理来讲,总经理就是皇上,干活的工人就是下属——安全监督的责任就是,上要保住总经理,不能让安全事故责任的大帽子扣到了总经理的头上;下要安慰干活的工人,告诉他们,企业的安全工作是特别到位,且合规守法的。如果有安全事故出在你身上,那是你个人安全意识不强,习惯性违章所导致的。
1
从2008年到今天,造船业越来越不景气了,造船厂业绩年年下滑,压缩成本迫在眉睫。
船厂压缩成本有两个办法,除了减员,就是削减安全设备的维护成本。客户要求一定要满足,这笔钱决不能省,就只能从自己人身上“薅羊毛”。
问题也随之而来——安全设备的维护要省钱,那“设备安全”就成了一句空话。
钢丝缆绳不用油润滑,时间长了就会断;梯子上的螺栓锈了不更换,爬梯子的人就容易摔下来。大家都清楚,这样的省法是拿工人的生命安全做赌注,可管理者只关心两件事,一个是剩余价值,另一个是死了多少人——根据企业的规定,人员伤亡事故达到较大安全事故级别,整个部门全年安全奖金及部门经理的年终奖都会被扣除。
一天,老贾开会回来,长吁短叹。
部门经理找老贾谈话,明确告诉他,“国家定义的较大安全事故,是一次死亡人数超过3人,你一定要确保每次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少于3人。”
老贾跟经理据理力争,“没有维护设备的钱,如何保证人员安全?”
经理也是爽快人,两手一摊:“我的要求已经告诉你了,怎么做是你老贾的事。现如今企业进入赔钱争市场的关键时期,要钱肯定没有,标准肯定也不能降低。你老贾能干就想办法干,不能干,我就换人来干。”
老贾争不过,只能回来改文件。怎么修改?当然是发散思维,换个角度思考问题。
例如,船坞吊车上的钢丝一旦没有定期维护更换,钢丝断裂,必然造成人员伤亡。于是,原本一次可以运输4个人的吊车,现在就规定一次只能运送2个人。就算出事,最多也就死2个。
事故死亡人数少于3人,至于这种事故发生了一次还是两次,就不重要了。
2
对于企业来说,安全和效益永远是对立的。剩余价值才是永恒的话题,安全不过只是一块遮羞布。
老贾就碰到过这样一件事。
那段时间,造船厂的生产进入关键时期,船东催船期催得紧,企业人手不足,来不及临时招聘熟练工,就只能要求工人加班。
原本工作12小时,休息36小时的工作制度,被硬生生改为工作24小时,休息24小时。很快就有工人在半夜加班作业的时候,把自己的手指切断了。
工人要求申请工伤赔偿,生产部经理找到老贾,“工人申请了工伤赔偿,那我们部门的全年安全奖就全泡汤了。怎样才能让工人不报工伤?”
老贾微微一笑,“这事交给我好了。”